厂房租赁合同律所版
厂房租赁合同
甲方(出租方):
乙方(承租方)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,就甲方将其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,乙方承租甲方厂房事宜,经充分协商,达成以下协议:
一、厂房基本信息
1.1 甲方出租厂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(具体地址),厂房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,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。
1.2 厂房现有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。
二、租赁期限
2.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年,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。
2.2 租赁期满后,如乙方需继续租赁,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,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。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租金,具体租金双方协商确定。
三、租金及支付方式
3.1 租金为人民币(大写):____元整(小写):¥_____元/月。
3.2 乙方支付租金方式为每三个月支付一次,每次支付三个月租金。租金支付日期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。
3.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,每逾期一日,应支付应付租金的__%作为滞纳金。
四、押金
4.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(大写):____元整(小写):¥____元。
4.2 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后,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厂房及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,甲方在确认无损坏或经乙方赔偿后,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款项后,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乙方。
五、厂房使用及维修
5.1 乙方须按照厂房现有设施设备及结构进行合理使用,不得擅自改动厂房结构,不得在厂房内从事违法活动。
5.2 乙方应合理使用厂房及其附属设施,如有损坏,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。
5.3 租赁期间,甲方负责厂房及附属设施的正常维护、保养,确保厂房安全、正常使用。
六、保险
6.1 乙方应在租赁开始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厂房保险单,保险金额不得低于甲方要求。
6.2 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七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
7.1 本合同一旦签订,除非依法定程序,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。
7.2 一方违反合同规定,导致合同无法履行,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。
八、争议解决
8.1 本合同的签订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8.2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九、其他约定
9.1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9.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
乙方(盖章):
代表(签名):
代表(签名):
签订日期:____年__月__日
附件一:厂房现有设施设备清单
(具体设施设备名称、数量、型号等详细信息)
注:本合同未尽事宜,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上一篇:厂房 设备租赁合同
下一篇:厂房租赁拆分土地租赁合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