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赁村民土地建厂房合同
合同编号:_______
甲方(出租方):_______
乙方(承租方):_______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信的原则基础上,就甲方将其土地出租给乙方建设厂房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土地情况
1.1 甲方出租的土地位于_______市_______镇_______村,宗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(以下简称“租赁土地”)。
1.2 甲方拥有租赁土地的合法使用权,拥有完全处置权,能合法有效地将租赁土地出租给乙方。
第二条 租赁期限
2.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,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。
2.2 租赁期满后,如乙方需继续租赁,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,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。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,具体租金双方协商确定。
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
3.1 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,租金为每平方米每月_______元,合计总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(大写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)。
3.2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,每次支付租金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_______天内。
3.3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,应按照逾期部分租金的_______%支付滞纳金。
第四条 租赁土地的使用范围
4.1 乙方只能将租赁土地用于建设厂房,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。
4.2 乙方建设厂房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。
第五条 维修及保养
5.1 甲方负责维护租赁土地及厂房的基本设施,确保其正常使用。
5.2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土地及厂房,对其进行定期保养及维修,确保其安全及正常使用。
第六条 提前终止合同
6.1 在租赁期限内,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,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,并要求乙方立即腾退租赁土地。
6.2 在租赁期限内,如甲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,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,并支付乙方相应的赔偿金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7.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,如一方违约,应承担违约责任,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。
7.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使用租赁土地,造成甲方损失的,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第八条 争议解决
8.1 本合同的签订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8.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九条 其他约定
9.1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9.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(或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盖章):______________________
签订日期:______________________
上一篇:租赁房更改承租人家庭协议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