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改房房屋买卖合同
房改房房屋买卖合同
首部及背景介绍:
本合同由买方(以下简称“甲方”)和卖方(以下简称“乙方”)双方自愿订立。甲方同意购买乙方所拥有的位于(房屋地址)的房改房,并同时具备乙方与国家房屋改造机构签订的房改协议。
一、房屋基本信息:
1.1 房屋地址:(房屋详细地址)
1.2 房屋面积:(平方米)
1.3 房屋状态:该房改房已经完成了房屋改造,并符合相关土地规划、安全等要求。
1.4 房屋权属:乙方证明并承诺所出售的房屋为其自有产权房。
二、房屋交付:
2.1 乙方同意在合同签订后的(天/周)内委托房改单位进行产权过户手续,并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及相关房改材料交付给甲方。
2.2 甲方同意在乙方交付产权证书及相关材料后,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购买款项的支付,并办理相应的房产过户手续。
三、交付标准与验收:
3.1 甲方有权在接收房屋产权证书之前对房屋进行验收,确保房屋符合约定标准。
3.2 若房屋在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,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,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修复。
3.3 甲方接收房屋产权证书后,即视为对房屋的质量与装修工程等进行了认可。
四、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:
4.1 房屋购买总价款为人民币(金额数字),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送达的产权证书副本之日起(天数)内,以如下方式支付房屋价款:(详细说明付款方式及时间安排)。
4.2 甲方未按时支付房屋价款的,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。
五、权益保障:
5.1 乙方保证所出售的房改房所有权是合法有效的,并以自己名下合法拥有权属证书证明。
5.2 甲方在购买房改房后,有权享受与普通商品房相同的权益,包括但不限于住房维修基金、税费优惠等。
六、违约责任:
6.1 甲方违约情况:
(1)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房屋价款的,应向乙方支付每日(月)(金额数字)的违约金;
(2)甲方未按要求接受房屋产权证书或未按要求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应向乙方支付(金额数字)的违约金。
6.2 乙方违约情况:
(1)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产权证书及相关材料的,应向甲方支付每日(月)(金额数字)的违约金;
(2)乙方提供的房屋与约定的面积、质量等差异较大的,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赔偿。
七、其他约定事项:
7.1 合同变更: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要求,若双方协商一致,变更内容应在书面形式下进行,并得到双方的签署。
7.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。
7.3 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买方)签字: 乙方(卖方)签字:
日期: 日期: